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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企业创新发展、品牌及标准建设专项资金申报
 
更新时间:2021.04.16 浏览次数:
 

         金山区企业创新发展、品牌及标准建设专项支持政策的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

支持对象及补贴金额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政策


(一)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配套政策
对被认定为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专项的首台突破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最高可配套300万元。对被认定为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的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给予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

(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政策
对新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或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单位,分别给予每个产品奖励50万元、10万元。

(三)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政策
对新增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中心建设政策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企业品牌及标准建设专项政策

(一)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政策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品牌称号企业或产品,奖励80万元。对新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上海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市级品牌称号企业或产品,奖励30万元。

(二)支持企业标准建设政策
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作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在标准前言中的起草单位排名为前三位,或有其他证据证明主导起草标准制(修)订。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标准制(修)订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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