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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6〕65号),现发布“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申报指南”。

     一、资助范围

     专题一:转化医学临床基础和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以及慢性疾病的转化医学研究,发现新的综合治疗方案、新型诊疗技术,涵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提高早诊率和治愈率。

研究方向1:多发性肿瘤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2: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3:代谢障碍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4: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复等健康问题中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5:呼吸道病毒性传染病的发病机制及诊治的相关机制研究。  

技术内容:利用基因技术、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技术、干细胞再生技术、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影像组学、动物模型、新型影像方法、血清特易性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与治疗研究。

 专题二:常规公共卫生及临床医疗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西医临床应用研究,提高疾病预防与诊疗技术水平,推广新型诊疗技术。

研究方向1: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2:利用健康大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的相关疾病研究。

研究方向3:传染病检测技术、预防与临床应用研究。

急性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综合监测预警技术、防控效果评价及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4: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复等健康问题中的临床应用研究。

技术内容:开展临床验证、诊治方案、技术规范化、疾病预防诊治方案优化、疾病防控等研究和筛选。

         二、申报要求

         1、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机构,且在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2、专题一的项目申报仅限于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新区疾控中心,项目申报由区科经委直接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非区卫健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科经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3、区卫健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卫健委受理,申报要求由区卫健委另行发申报通知,申报书面材料、时间节点、报送地址等要求按卫健委的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4、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与落户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医联合研究。有合作单位的,申请项目时需提供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和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双方的职责、工作任务、经费使用明细等。

          5、各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三甲医院不超过8项,三乙医院不超过6项,二级医院不超过4项,疾控中心不超过2项。各单位专题一和专题二最终立项项目数量:三甲医院不超过8项,三乙医院、二级医院和疾控中心不超过6项。

          6、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额不超过2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7、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上一年度如有逾期项目或终止项目的,每逾期或终止1个项目,本年度最高立项数减少3个。上一年度如有中止项目或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每中止或不通过验收1个项目,本年度最高立项数减少1个。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

          8、本次项目执行期限为: 2023年6月 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 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科技专项)服务平台(网址:https://pdczkj.shcei.com.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可行性报告(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送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6月15日。

          2、书面材料提交

          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二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请。

          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书面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合作协议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告等(视项目情况提交);

         (5)申请单位资质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等。

          3、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89号科经委窗口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 ~11:30 ;13:30 ~16:30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

        业务咨询电话:28282687

 

         附件: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项目申报表.doc

                   2、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项目可行性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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