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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速来围观!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八问八答
 
更新时间:2017.06.13 浏览次数: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政策八问八答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15〕46号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沪科(2009)第586号



 

如何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相关资料在哪可以看到?

1. 上海科技网 http://www.stcsm.gov.cn/ —“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D10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2.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http://www.shtic.com —“网上办事”—“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3. 在了解高转项目认定程序后,登录 http://www.shtic.com/structure/xz_3829_1.htm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户使用手册” 。 根据手册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有哪些具体条件?

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以申请高转项目认定。高转项目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

  • 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 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 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 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想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应该准备好哪些资料?

1.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网上提交,在线打印,加盖公章)

2.  相关的证明材料(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书面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 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及相关付费凭证、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特种经营行业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

  • 业上年度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 行业检验检测、特殊行业认证许可文件

3.  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提交的辅助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盖有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书面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具体详尽材料,请下载“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事指南”,仔细阅读第七条“申请材料”. 具体网址http://www.stcsm.gov.cn/wsbs/hzspsx/cgzh/bszn/339692.htm 

 

获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后,企业可以获得哪些优惠政策?


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1.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

  • 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 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发明专利授权)

  • 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 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  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发明专利授权)

  • 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 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职称评审

4.  由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市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人才引进


5.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位引进的科技和技能人才,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申办本市户籍。对于尚未达到直接入户条件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优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转办户籍。


 


 

如果有疑问想咨询,有哪些渠道可以联系,获得解答?

1.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 上海科技服务热线:8008205114;

  • 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14室项目认定部

  • 各区科委、企业集团

*联系表可下载“附件4”

 http://www.stcsm.gov.cn/wsbs/hzspsx/cgzh/bszn/339692.htm

2.  网上咨询

http://www.stcsm.gov.cn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请的企业,是否需要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成果转化项目和企业是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关,是不同的扶持政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只和企业的项目有关,不需要先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项目处在什么阶段来申请?

已形成样品、样机、小试、中试、小批量生产阶段都可以申请,已形成规模销售的成熟产品(服务)不予认定。

 


 

项目获得认定后,从哪一年或者什么具体时间节点开始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例如2017年5月份获得认定,2017年是否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的次月即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但首先要在拿到证书的两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在2017年5月份取得认定证书后,6月份的该项目销售或提供服务发票即可开始享受财政专项资金。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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