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指导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结合各区县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际需要,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6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4版)》同时停止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