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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1.28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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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企业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根据《上海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经节[2008]502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大气考核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17]640号)等文件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和评审工作。 本次拟支持345家企业(其中:自愿性134家,强制性165家,大气考核46家),符合办法《上海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经节[2008]502号)的支持范围。 现将2017年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拟支持的345家企业予以公示,本次拟支持金额合计2954.5万元。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黄永强 联系电话:23113692 传真:60801429 电子邮箱:huangyq@sheitc.gov.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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