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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新一轮“1+9”政策出台,每年3.5亿元支持产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宝山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区级财政安排的“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每年安排3.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聚焦科创中心建设,加速集聚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宝山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聚焦新兴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型企业引入,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情况,统一设立9项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

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由区商务委负责。

2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4200万元,由区经委负责。

3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800万元,由区科委负责。

4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000万元,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5

金融服务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200万元,由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负责。

6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000万元,由区文广影视局负责。

7

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800万元,由区农委负责。

8

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800万元,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9

张江宝山园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200万元,由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1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支持服务业载体建设

支持载体招商和功能打造

运营主体最高扶持500万元

二、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

支持引进带动性、功能性明显的服务业企业

租金或购房补贴最高300万元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

100万元

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服务业品牌

最高80万元

 

支持引进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区域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最高100万元

支持举办各类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

最高50万元

三、支持邮轮产业发展和能级提升

支持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功能建设

最高500万元

 

四、支持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支持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

五、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鼓励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和引进国际性行业协会落户本区

20万元

 

2
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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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培育和创新

列入区级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的项目

最高500万元

二、重点支持“四新”经济发展

支持产业创新基地(园)或技术功能平台建设、品牌联动基地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化

最高300万元

三、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形成先进生产能力的在建制造业技改项目

最高500万元

传统企业互联网创新项目

最高500万元

四、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

150万元

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

60万元

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

30万元

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

60万元

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

60万元

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150万元

被认定为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60万元

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

100万元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

50万元

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上海市的各种技术创新类项目

60万元、30万元

五、重点支持本市专利新产品、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和示范应用

列入本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计划、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和示范应用计划的项目

30万元

六、重点支持本市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

列入市经信委专项计划的新产品的示范应用

30万元

列入市经信委专项计划的创新成果产业化

30万元

七、重点支持实施品牌战略的企业(含农业、服务业)

被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单位

100万元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单位

50万元

首次认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万元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单位

20万元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

30万元

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园区或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

20万元

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建设优秀园区的单位

20万元

首次连续二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单位

10万元

连续三次信用等级认定为“AAA”级的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10万元

首次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目录的

10万元

对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费用进行扶持,首次在境外注册的商标

最高1万元

八、重点支持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企业

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50万元

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30万元

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50万元

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30万元

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或地方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10万元

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

20万元

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

15万元

支持产业联盟标准化建设,围绕互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四新”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形成联盟标准,并被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采纳引用

最高50万元

九、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和物联网建设

年销售规模2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0万元

建立智能用户端、能源环境管理检测系统、智能交通监控管理平台、物流管理平台及应用示范企业,

最高500万元

承担国际或国家级智能变电站工程总包建设,工程量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

50万元

十、重点支持总集成总承包产业发展

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

最高100万元

十一、支持重大产业活动开展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国际、国家级或市级举办有影响力的论坛、技术对接或展会等活动

最高50万元

 

3
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支持创新资源集聚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集聚并整合各类资源在我区建设符合宝山产业导向的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

一事一议

鼓励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宝山独立或联合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区域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研发中心、研发平台等各类研发机构

最高300万元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运用自有科技成果在我区创办企业

2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3万元

二、支持创新能力提升

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0万元

支持企业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10万元

鼓励我区重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最高10万元

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推进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进步的项目

最高100万元

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提升创新能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

最高20万元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试点和专利战略工作,建设专利试点单位

5万元

设立宝山区发明创造专利奖

20万元

三、支持成果转移转化

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对符合本市或本区产业导向,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支持

最高15万元

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

最高30万元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积极参与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参与度和贡献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最高20万元

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区内转移转化,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技术转让且交易额超过50万元的

最高50万元

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对区内企业受让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技术转让且交易额超过50万元的

最高50万元

四、支持创新环境优化

鼓励各类主体建设众创空间

30万元

鼓励宝山区众创联盟建设和发展

最高10万元

鼓励在宝山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

最高50万元

支持区内重点企业参加国际、国家、市级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论坛、展会等活动

最高30万元



4
宝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工业节能

节能工程改造

每吨标煤600元

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产品,实现产品能级提升

 

每吨标煤600元

开展节能减排、节水、循环化等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

最高300万元

园区循环化改造平台建设

最高60万元

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

最高300万元

二、服务业节能

开展照明、空调、电梯、锅炉等方面的用水、用气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最高50万元

创建金叶级、银叶级的绿色旅游饭店

10万元、5万元

三、建筑节能

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每平方米补贴50元、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

 

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既有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30元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其他建筑示范项目

每平方米受益面积均补贴50元

四、交通节能

老旧车辆更新改造、鼓励投资节能型车辆、优化车辆选型

每辆单车最高2万元

五、支持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环保相关技术、产品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最高100万元

节能减排技术开发

10万元

鼓励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与产品认定

最高20万元



5
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鼓励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发展

股权投资企业租用或新购办公用房补贴

最高300万元

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投资引进上市(挂牌)企业补贴

最高50万元

二、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类企业集聚发展

村镇银行开办费补贴

30万元

市外的证券公司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办补贴

30万元

金融服务机构为区域性业务总部、营运总部开办补贴

最高500万元

三、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企业上市补贴

300万元

区内企业借壳上市奖励

最高300万元

上市公司迁入奖励

最高300万元

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本区域奖励

最高200万元

上股交E板或科创板挂牌扶持

最高150万元

新三板”挂牌扶持

最高150万元

四、鼓励普惠金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银行为尚未实现全面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基地设立网点补贴

最高100万元

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扶持

最高150万元

金融服务活动费用支持

最高100万元

区金融业联合会活动费用支持

最高50万元

小贷及担保公司合规排查服务费

最高20万元

股权投资企业相关专业服务费

最高50万元



6
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专项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最高100万元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展销店补贴

15万元

专卖店补贴

3万元

专柜补贴

1.5万元/个

宣传推介补贴

最高30万元

农产品参展费补贴

最高4万元

三、特色精品农业发展项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

最高50万元

用地补贴

最高150万元

设施设备补贴

最高200万元

认证(定)补贴

最高60万元

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补贴

30万元

农业重大产学研奖励

最高30万元

 

7
宝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中央及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等项目

对区域内入选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培养计划的重点人才的配套资助、奖励

最高50万元

二、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项目

对我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给予工作扶持经费

最高6万元

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鼓励支持开展区校企产学研合作,吸引高校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室的单位和入驻基地的人才进行资助

每人每年8万元生活补贴。基地单位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资助30万元

四、人才工作重点项目

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给予一定的资助

最高50万元

五、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最高200万元


8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一、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具有行业引领性或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企业

最高300万元

产业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

最高300万元

获得国际、国家、上海市、宝山区相关荣誉

最高50万元

网络通讯费

最高30万元

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

最高300万元

二、平台性机构及企业

具有较大提升与推动作用的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与行业性机构

最高300万元

培育平台性调研咨询机构

最高100万元

传承非遗产业的专业机构

最高100万元

三、行业性组织

引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及在上海的代表机构和全国性民非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上海代表机构、全市性行业协会

最高50万元

培育区属行业类社会组织

30万元

支持对本区文创产业进行研究的行业性组织

30万元

四、重要文创主体

新设立的品牌性文创团队及机构、与区域特色文化深度开发及产品化研发对接的文创团队及机构

20万元

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直辖市)级大师领衔的文创工作室

30万元

五、重大品牌活动(赛事)和重大产业活动

重大品牌活动(赛事)

最高300万

重大产业活动

最高80万元

六、文化博览场馆项目

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建设的文化博览场馆项目

最高500万


9
宝山区张江宝山园发展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张江宝山园,配套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设立该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200万元,由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1+9”专项资金

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专项资金名称

牵头单位

联系电话

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发改委

56692243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区商务委

56178129

宝山区先进制造业资金

区经委

26097641

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区科委

26097748

宝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区发改委

(节能办)

56698748

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

区发改委

(金融办)

56607536

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专项资金

区农委

56495366

宝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区人社局

56100005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区文广局

3379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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