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类别 |
扶持项目 |
扶持金额 |
一、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培育和创新 |
列入区级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的项目 |
最高500万元 |
二、重点支持“四新”经济发展 |
支持产业创新基地(园)或技术功能平台建设、品牌联动基地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化 |
最高300万元 |
三、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
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形成先进生产能力的在建制造业技改项目 |
最高500万元 |
传统企业互联网创新项目 |
最高500万元 |
四、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
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 |
150万元 |
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 |
60万元 |
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 |
30万元 |
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 |
60万元 |
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 |
60万元 |
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
150万元 |
被认定为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
60万元 |
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 |
100万元 |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 |
50万元 |
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上海市的各种技术创新类项目 |
60万元、30万元 |
五、重点支持本市专利新产品、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和示范应用 |
列入本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计划、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和示范应用计划的项目 |
30万元 |
六、重点支持本市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 |
列入市经信委专项计划的新产品的示范应用 |
30万元 |
列入市经信委专项计划的创新成果产业化 |
30万元 |
七、重点支持实施品牌战略的企业(含农业、服务业) |
被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单位 |
100万元 |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单位 |
50万元 |
首次认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
20万元 |
首次认定为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单位 |
20万元 |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 |
30万元 |
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园区或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 |
20万元 |
首次认定为上海品牌建设优秀园区的单位 |
20万元 |
首次连续二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单位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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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次信用等级认定为“AAA”级的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
10万元 |
首次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目录的 |
10万元 |
对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费用进行扶持,首次在境外注册的商标 |
最高1万元 |
八、重点支持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企业 |
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
50万元 |
对落户本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
30万元 |
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
50万元 |
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
30万元 |
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获得国家或地方标准化委员会认定后 |
10万元 |
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 |
20万元 |
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 |
15万元 |
支持产业联盟标准化建设,围绕互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四新”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形成联盟标准,并被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采纳引用 |
最高50万元 |
九、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和物联网建设 |
年销售规模2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
30万元 |
建立智能用户端、能源环境管理检测系统、智能交通监控管理平台、物流管理平台及应用示范企业, |
最高500万元 |
承担国际或国家级智能变电站工程总包建设,工程量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 |
50万元 |
十、重点支持总集成总承包产业发展 |
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 |
最高100万元 |
十一、支持重大产业活动开展 |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国际、国家级或市级举办有影响力的论坛、技术对接或展会等活动 |
最高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