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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02 浏览次数: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申请人未曾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项目。
  
  5、除特定领域外,2016年度未获扬帆计划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数不超过2个,其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6、特定领域申报说明。在全面培养青年人才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态势和未来人才需求,扬帆计划加强对特定领域人才培养。对于以下特定领域的申请者,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1)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2)计算科学;(3)微纳光电。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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