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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2016年度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16.12.02 浏览次数:
 

一、资助范围

专题一:转化医学临床基础和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以及糖尿病等代谢障碍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转化医学研究,发现新的综合治疗方案、新型诊疗技术,提高早诊率和治愈率。

研究方向1:胃肠道癌、前列腺癌、肝癌、肺癌、胰腺癌、乳腺癌等多发性肿瘤的早期发现、靶向治疗、个性化治疗、预后预测等进行临床基础和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2:心衰、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的发病机制及诊治进行研究。

研究方向3: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骨代谢等代谢障碍性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技术内容:利用基因技术、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技术、干细胞再生技术、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技术、动物模型、新型影像方法、血清特易性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与治疗研究。

专题二:常规临床医疗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临床应用研究,提高疾病预防与诊疗技术水平,推广新型诊疗技术。

研究方向1:肿瘤、心血管、代谢障碍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2: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医疗研究。

技术内容:开展临床验证、诊治方案、技术规范化、疾病预防诊治方案优化、疾病防控等研究和筛选。

二、申报要求

1、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机构。

2、专题一的项目申报仅限于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项目申报由区科委直接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非区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科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3、区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卫计委受理,申报要求由区卫计委另行发申报通知,申报书面材料、时间节点、报送地址等要求按卫计委的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4、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与落户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医联合研究。有合作单位的,申请项目时需提供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和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双方的职责、工作任务、经费使用明细等。

5、三级医院每家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6项,二级医院每家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每家单位专题一和专题二最终立项项目不超过6项。

6、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额不超过2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7、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如有逾期项目且尚未提交验收材料或结题申请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

8、本次项目执行期限为: 2019年9月 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请单位访问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并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帐号并登录(已有帐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可行性报告(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送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5 日。

2、书面材料提交

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二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请。

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书面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合作协议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告等(视项目情况提交);

(5)申请单位资质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等。

3、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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