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
一、申报时间
自本申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高技术服务企业主要是指专业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等领域,产品或服务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特点的企业。
(一)注册地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三)企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或从事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具有从事研发设计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或服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以上;
(六)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企业下载本通知附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书面递交至所属开发区(镇),由开发区(镇)集中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相应电子版(可做扫描件,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资料送至区科委受理部门。
(一)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报告(8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及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五)上年度主要客户及相应服务收入清单;